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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3浏览量: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58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亚盈(中国)有限公司官网决定开展202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
(一)申报人员须是近5年持续在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60周岁以下,长期扎根一线专业技术和技能岗位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对于“双肩挑”的管理岗人员,确属仍在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持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择优推荐。
(三)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重复推荐。
二、推荐条件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 科学精神、专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 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学术 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有较强的的学术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 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完成人(前五名);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以下简称省科技奖励) 一 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 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省科技奖励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或两项以上子项目;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
(7)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 技术攻关,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 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一线,有重大技术 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 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励;
(2)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3)获省科技奖励 一 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 一 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省科技奖励执行;
(4)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3.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中国特色哲学社 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以及中国特色新型 智库建设等作出突出贡献,是本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 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 一 名);
(2)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3)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或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
(4)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 科学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 CSSCI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 索引)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 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收录2篇以上。
4.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际领 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 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 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专家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 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 一名);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名);
(3)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4)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在比赛前四年内执训满两年,培养 训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 杯)中获得奖牌,或取得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或打破世界纪录或全国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五一 劳动奖章、中原技能大奖、中原技能领军人才等荣誉,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 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 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取得行业公认。
4.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 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 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绝活,在行业内产生重要影响。
6. 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上获得金牌。
7. 在具有鲜明地域和民族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方 面技艺精湛,在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发展特色经济、带动特色技术技艺、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8. 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报送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于2024年4月7日之前将个人申请(标明符合的具体条件)报送到综合楼206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研究推荐人选,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瑞瑞 联系电话:0396- 2869928
人事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