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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日期:2024-04-10浏览量: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毕业生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毕业生为建设教育强国矢志奋斗,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4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为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以“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省级生源毕业生人数为准。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理想信念坚定,脚踏实地。

2.学习成绩优异,自觉遵纪守法。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无不合格课程记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道德品质突出,素质能力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创意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以创业带动就业。已落实去向毕业生优先推荐。

3.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文明学生”“最美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两次以上(含两次)荣誉。

(三)直接推荐

在社会突发公共事件中,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获得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荣誉表彰,可直接推荐,不受2%名额限制。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各学院要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人选,报教育厅认定。

(一)评选程序

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推荐、校级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天,确保评选工作公开透明。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控制应届毕业生总人数 2%的比例(取小数点前整数),进行评选报送。直接推荐人员需在材料中注明,并提供表彰文件、荣誉证书或媒体报道扫描件等相应支撑材料。材料报送内容按照附件1要求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五、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1. 由河南省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档案。

3.优秀应届毕业生参加各类就业双向选择活动时,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评选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详见附件1)。要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真正把毕业生的先进典型选树出来。

联 系 人:姚江帆 孙静

监督电话:0396—2925996

举报邮箱:zmdzyjsxytw@126.com

申报名额:信息工程学院:31人

国际教育学院:21人

教师教育学院:18人

商 学 院:18人

建筑工程学院:8人

机电工程学院:5人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报送要求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

4.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

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