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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温馨提示

日期:2024-01-24浏览量: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近期省内出现多起火灾安全事故,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安全用电的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1、在宿舍、办公室和教室内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电热褥(电热毯)、电热杯(锅)、电热水棒(电热水器)、电吹风、暖手宝等。

2、离开宿舍及教室、办公室时,敬请关闭、切断室内的空调、取暖器、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施设备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不要在宿舍及教室、办公室私自乱拉乱搭电线、私自安装电器。

4、在通电情况下,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取暖器、充电器、接线板等)放在床上和易燃物品上。

5、强化安全用电意识,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发热或绝缘损坏、带电外露等问题,应及时断电并向后勤管理处报修,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禁止私自操作处理。

6、若电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遇到电器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7、电源或电气设备的断路器跳闸后,应先检查断路器跳闸的原因,排除故障后再送电,不得随意更换更大额定电流的断路器。

8、如遇人员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触电者分离,再实施抢救。

后勤管理处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