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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4-13浏览量:
各学院:
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工作的管理,防范贷款风险,促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健康开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3〕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确认的办理
即日起,校学生资助中心有序组织、指导所辖借款毕业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学生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各学院要通过电话、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对所辖借款毕业学生进行逐人联络,确保能和借款毕业学生保持有效沟通。各学院要及时把未做好申请毕业确认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反馈给校学生资助中心;各学院要及时联系提醒本院未提交毕业确认申请的借款毕业学生提交毕业确认申请,同时做好本校的毕业确认信息审核工作,确保每位借款毕业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按要求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1.查询需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zxdk.cdb.com.cn),导出毕业学生名单,并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操作路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
2.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www.c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捺指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交回所在学院。
3.现场毕业确认。(5月6日——5月15日)学生前往各学院由资助老师现场办理确认,各学院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对学生的毕业申请进行确认审核,重点核实家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家庭地址、工作单位地址等信息的真实性,审核无误后从系统中导出毕业确认表交给学生。操作路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在“贷后管理”菜单“毕业确认”功能模块。
4.现场告知注意事项。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各学院应对借款学生进行贷后政策、诚信知识和金融知识的教育,告知借款学生贷后管理要求、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提醒学生牢记学生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特别是在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后要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修改有关信息。各学院还应告知学生在每年 11 月 1 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同时,各学院应加大对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 95593 的宣传力度。
如学生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校进行毕业确认,各学院应采取给学生发送电子版毕业确认表或学生自行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下载毕业确认表的方式完成毕业确认,学生打印填写毕业确认表(包括签字和捺指印),在规定时间内把纸质版毕业确认表寄回学院,由学校留存纸质版毕业确认表。
二、各学院助学贷款错误信息修改
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并修改借款毕业生的每一笔合同信息,避免出现几笔合同中只修改一笔的情况(展期学生除外)。其中贴息截止日期错误的信息,需报省资助中心审核;到期日期错误的(仅限2015年(不含)以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应随同贴息截止日期错误信息一并上报送省资助中心,待审核汇总后交由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统一进行审核;其他类别的错误信息各学院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可自行审核修改。 操作路径:“信息变更”菜单“就学信息变更”模块(可操作同步到还款计划变更)、“还款计划变更”功能模块。
如需要进行贴息截止日期的修改,各学院经办人应首先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内提交申请,省资助中心将根据高校报送的错误信息更正申请表与系统内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高校负责人完成提交。考虑到各高校毕业确认工作的时间不同,对于借款学生基本信息需要修改时间也不一致,错误信息上报分两批进行,上报修改贴息截止日期和到期日期错误信息时间截止到5月20日(含),省资助中心于5月28日前核对完毕。错误数据修改完毕后,请各高校再次核对修改后的信息,发现修改有误的应及时反馈。原则上,6月1日之后,不再进行修改。
请各高校严格按上述时间规定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相关材料(压缩文件以高校名称命名),电子邮件地址:hngxzxdk@qq.com)。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和就学信息变更
各高校在毕业确认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就学信息错误或学籍发生异动,应通过在系统内新增就学信息变更的方式及时告知相关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并提醒就学信息错误、发生学籍异动学生尽快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以便学生在读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各市、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于毕业当年6月31日前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和就学信息变更手续,以确保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即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具体流程如下: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四、有关要求
毕业确认工作是确保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的重要保障,是有效开展贷后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合同义务、还款政策和流程;尽量避免学生因国家助学贷款逾期被载入征信系统而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各学院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把毕业生确认纸质表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
1.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
余老师,联系电话:0396-2869179